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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严重控污染企上市 融资纺织公司申请须经核查
( 2008-2-28 11:57:27 )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监管,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绿色证券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冶金、火电、建材、造纸、纺织等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进行环保核查。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证监会不受理申请。核查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是否达到100%安全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合格等。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环保总局将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名单,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当发生可能使上市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的与环保相关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杨式)
信息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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